污水處理廠一氧化碳氣體檢測報警器需符合哪些安裝規定
根據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依據檢測氣體的密度及風向來確定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安裝位置,但應避免將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在空氣流動過大的地方。
一般情況下,面積適中的室內空間,可依據保護半徑均勻布點,即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在離釋放源距離7.5m以內或兩只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水平距離在15m以內;面積過大或存在大量可通風部位的室內空間,應按室外情況布置可燃氣體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在室外時,應布置在可燃氣體釋放源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與釋放源的距離不宜大于15m;可燃氣體探測器布置在可燃氣體釋放源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時,與釋放源的距離不宜大于5m。
檢測比空氣重的氣體時,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高度應距地面0.3~0.6m;檢測比空氣輕的氣體時,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高度宜高出釋放源0.5~2m。
說明:氣體密度大于0.97kg/m3(標準狀態下)即認為比空氣重,氣體密度小于0.97kg/m3(標準狀態下)即認為比空氣輕。
5.3 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要求
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GB3836.15-201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的第9條和第10條的相關要求進行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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