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餐廳液化氣濃度報警器的錯誤認識
1、對報警器報警的錯誤認識。
許多人認為:只要檢測器附近有可燃氣體存在,該控制器就應該發出報警信號,不報警,報警器就可能出了故障,這種認識是錯誤的。
報警器的檢測對象為空氣中的可燃氣體,例如可燃氣體:監測范圍為0-100%LEL,但只有可燃氣體濃度達到報警設定值(例如報警低報值設置為25%LEL)時,控制器才發出報警信號,并不是有可燃氣體就報警。
2、氣體探測器自身防爆設施損壞,并未引起足夠重視
在使用中,時有對防爆密封件損壞、松動、防爆管破裂等防爆設施損壞而無人問津的現象。
眾所周知,報警器的安裝地點屬于易燃、易爆場所,特別是檢測器直接與現場的可燃氣體接觸,如防爆設施損壞而未及時維修或更新,當可燃氣體濃度達到最低報警極限時,就可能直接引起火災,不但起不到防災的作用,更成了火源。
3、氣體報警器無防水罩或防水罩損壞
在使用過程中,有時隨意摘掉防水罩或防水罩損壞不及時更換的現象發生。
檢測器有時被安裝在露天,如罐區、露天閥組、露天泵房等地;也有安裝在室內距地面0.3-0.6m高處,如下雨或沖洗地面,水很容易進入檢測器,極大影響檢測器壽命。
4、控制系統無對應的可燃氣體報警器分布圖
在使用過程中,控制器操作柜上可燃氣體報警器分布圖,當有報警時,無法及時、準確確認對應可燃氣體探測器的位置和釋放源的位置。
根據氣體探測器的有效檢測距離,室內不得大于7.5m,室外不得大于15m,在許多危險裝置區域的氣體探測器不止一個,每個氣體探測器都有自己的監測區域和檢測范圍。而每個氣體探測器在控制系統上都有一個對應的報警顯示,為了便于準確、及時地判斷釋放源的位置,在控制系統應有氣體探測器分布圖。
5、隨意更改氣體報警器的位置
在生產裝置改動的過程中,隨意改動氣體探測器的位置,造成氣體探測器靈敏度降低或裝置內出現檢測死角。
檢測點的確定是根據工藝裝置、裝備設施、氣體集聚等相關方面來確定的。在改建、擴建過程中,不考慮氣體探測器的作用和檢測范圍,隨意更改氣體探測器位置,必然會造成檢測位置重復或檢測不到的地方。況且,在拆裝的過程中,由于震動等原因還可能造成氣體探測器靈敏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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